2019上海市食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招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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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是上海市监督管理局直属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从事食品包装材料及洁净厂房洁净度检测。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包装材料检测人员4名
2. 环境洁净度检测人员1名
3. 党务及行政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及以下。
6. 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要求,应聘人员应当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在信用平台未发现与被查询人有关的行政机关提供的监管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违约信息方可聘用录用。
7. 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ebmaster@s***。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2.资格审查
本所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 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包装材料检测岗位还需加试现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本化学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操作考试分数合并计入笔试分数。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 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组织体检。
6. 政审与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上海市食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是上海市监督管理局直属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从事食品包装材料及洁净厂房洁净度检测。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包装材料检测人员4名
2. 环境洁净度检测人员1名
3. 党务及行政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及以下。
6. 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要求,应聘人员应当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在信用平台未发现与被查询人有关的行政机关提供的监管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违约信息方可聘用录用。
7. 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ebmaster@s***。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2.资格审查
本所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 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包装材料检测岗位还需加试现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本化学实验室操作技能。现场操作考试分数合并计入笔试分数。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 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组织体检。
6. 政审与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