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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招生,会计考证,实务操作账目多

区域:
上海 > 浦东 > 龚路
类别:
会计培训
地址:
曹路民耀路78号(阳光苑)
《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就无法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经过会计上岗证考试(考核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电算化考试,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两项(3门课程)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由财政部颁发,各省市地方财政局(厅)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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