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家庄高考志愿一对一指导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艺术类招生分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声乐校考、器乐校考、舞蹈校考、美术校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书法学校际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际联考、统考未涉及的校考等14个招考类型。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保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美术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美术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艺术类招生分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声乐校考、器乐校考、舞蹈校考、美术校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书法学校际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际联考、统考未涉及的校考等14个招考类型。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保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美术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美术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