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高级项目管理师考试报名条件
高级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 、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著作研究成果、奖励成果 、论文),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 、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著作研究成果、奖励成果 、论文),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