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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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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省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9日。
3. 考试日期:3月12日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公告详情:http://fj.***/html/2016/01/56358.html?wt.mc_id=lr19712
【课程:系统精讲班(幼儿/小学/中学)】
授课内容: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
上课时间: 1月15日-1月26日
课程价格:1680(单报其中任一科980元,每科课时6天)
详情:http://kc.***/general/245/31506/?wt.mc_id=lr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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