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考行测备考 概括题如何分类
概括题如何分类?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由于疫情原因,原本4月下旬的省考一拖再妥。我们的复习时间变长了,不知道这段期间大家有没有认真复习备考?这段期间很多小伙伴私信给我,总是弄不明白归纳概括题分类的问题,或者什么时候需要分类,不分类行不行……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今天就系统地给大家分享一下归纳概括题的分类问题。
一、分类的来源
我们通常在给申论划分题型的时候说道,题往往是归纳概括题,其实“归纳”和“概括”并不是一个含义。
概括:从繁杂、具体的资料中,提炼出核心要点,并能对要点之间的关系作出恰当的处理,以揭示材料内容的本质。
归纳:通过个别性知识,引出一般性知识的推理。申论中的归纳是指归拢使之有条理,归纳对象可能是零散的材料,也可能是概括出的要点。
既然在“归纳”的定义中,我们看到要求考生“归拢使之有条理”那么我们怎么“归拢”?如何体现“有条理”的?那就讲到了今天的重点话题——分类。
二、分类的定义
分类:按照事物的固有属性与逻辑功能分别归类,申论中的分类标准需要根据题干和给定资料。归纳是通过分类来实现的。
1.分条整理
分条整理是针对要点相对较少,且要点之间相对独立,内容有明显区分的题目,此时只需去除重复,分条作答即可。
2.分类整理
除了分条作答以外,题目中所提炼的要点可能来自不同层次,且要点很多,要点之间有着内在的衔接和逻辑关联,这时就需要分清属性、程度和类别,通常按照固有属性和逻辑功能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