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

点击搜索

发布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区域:
四平 > 双辽
类别:
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
双辽市枫桦钰城东门对面华图教育
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答: 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包括以下各项:
  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以后,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债权人才能留置债务人交给其占有的财产,在此之前债权人无权留置。
  3.留置财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包括:
  1.留置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根据《物权法》第232条,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留置不得违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物权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3.留置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
  4.留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查看更多四平考研/公务员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40487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