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目标,鼓励企业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产业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不超过25%给予补助,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与实施科技成果项目产业化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2.经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备案的成果项目,其技术合同交易额原则上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能明显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发展;
4.项目实施期内申报单位新增投入和销售比例达1:2以上。
申报材料: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上要求的附件材料。
申报方式:
1.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要求: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与实施科技成果项目产业化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2.经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备案的成果项目,其技术合同交易额原则上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能明显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发展;
4.项目实施期内申报单位新增投入和销售比例达1:2以上。
申报材料: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上要求的附件材料。
申报方式:
1.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