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博伟为你解答专利侵权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您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复审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各方面的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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