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消防工程师怎么报考
据公安部、人社部下发的文件通知,建设单位如果要评 资质必须此证。
现在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仅500人,市场需求巨大,考试难度较小,可三年内滚动通过,各位朋友,有需要此证者请抓紧时间报考
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人员范围:2001年及以前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新考生”;符合免试1科目的“新考生”。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无须复印身份证)。审核过程中,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有质疑,审核人员将根据报考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其与报名单位一致的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相关信息;
(5)符合免试1科目的报考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并符合免试条件,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在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仅500人,市场需求巨大,考试难度较小,可三年内滚动通过,各位朋友,有需要此证者请抓紧时间报考
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人员范围:2001年及以前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新考生”;符合免试1科目的“新考生”。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无须复印身份证)。审核过程中,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有质疑,审核人员将根据报考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其与报名单位一致的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相关信息;
(5)符合免试1科目的报考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并符合免试条件,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