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项目
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导向;
2、企业2014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入库税收近三年度稳定增长;
3、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知名商标和自主品牌,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并且在国内行业细分市场的占有率不低于10%或居于行业前十位;
4、企业已制订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5、企业的自有核心技术(包括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及购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个;拥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2014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以上;
6、企业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7、企业具有较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2、企业2014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入库税收近三年度稳定增长;
3、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知名商标和自主品牌,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并且在国内行业细分市场的占有率不低于10%或居于行业前十位;
4、企业已制订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5、企业的自有核心技术(包括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及购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个;拥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2014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以上;
6、企业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7、企业具有较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