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可落户苏州人才落户细则出炉
重磅消息!
刚刚,看苏州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大家期待已久的苏州人才落户细则正式出炉!
哪些人和单位可以享受这波红利?如何申请?赶紧来敲黑板!
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条规定;
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申请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细则所称“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
刚刚,看苏州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大家期待已久的苏州人才落户细则正式出炉!
哪些人和单位可以享受这波红利?如何申请?赶紧来敲黑板!
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条规定;
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申请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细则所称“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