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花桥落户
昆山花桥落户
花桥镇位于江苏省东南端,昆山市东部,昆(山)嘉(定)青(浦)三县结合部,有“江苏东大门”之称。东与太仓市城厢镇、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接壤,南与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赵屯镇交界,西与玉山镇、陆家镇相连,北与周市镇、太仓市城厢镇毗邻。想落户昆山花桥的朋友,接下来来跟你们联系说说:昆山市关于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目前有两种途径:一:购房落户,二:人才引进落户
2021年1月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准入管理适用《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昆政发〔2005〕47号)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现就购房落户过渡期政策规定如下: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迁入:
一、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该政策与《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同步实施。
1、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流程: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图1)—人社—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用企业CA证书登录,选择“功能菜单”,再选择“单位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信息。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小贴士: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小贴士: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1、购房迁户办理: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保卡的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医保的交费清单、户籍证明、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在原籍的无业证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很多朋友们不符合条件的,也不用担心孩子上学问题,找个落户公司,一切交给落户公司。我们公司主做昆山落户,诚信可靠,想要落户就联系我们吧!不用担心孩子上不了学,不用纠结积分够不够,一切都变的很简单咨询电话13812949501(手机号同步微信号)
花桥镇位于江苏省东南端,昆山市东部,昆(山)嘉(定)青(浦)三县结合部,有“江苏东大门”之称。东与太仓市城厢镇、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接壤,南与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赵屯镇交界,西与玉山镇、陆家镇相连,北与周市镇、太仓市城厢镇毗邻。想落户昆山花桥的朋友,接下来来跟你们联系说说:昆山市关于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目前有两种途径:一:购房落户,二:人才引进落户
2021年1月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准入管理适用《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昆政发〔2005〕47号)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现就购房落户过渡期政策规定如下: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迁入:
一、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该政策与《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同步实施。
1、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流程: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图1)—人社—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用企业CA证书登录,选择“功能菜单”,再选择“单位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信息。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小贴士: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小贴士: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1、购房迁户办理: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保卡的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医保的交费清单、户籍证明、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在原籍的无业证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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