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奖补申报
为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充分发挥产业载体在产业转型、科技创新、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产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园管〔2021〕32号)、《关于鼓励全面深入应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开展园区产业载体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土地用途载明为工业、工业(研发)及科教(研),拥有符合土地用途的承租人达五家以上实体经营独立法人(关联公司除外),列入园区产业载体清单的产业园及以产业园形式存在的产业载体。
二、奖励标准
(一)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高50万元的发展奖励。
(二)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B/C类的产业载体,且较上年度评级有所提升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高20万元的发展奖励。
三、申请资料
(一)经产业载体所属功能区初审通过,加盖功能区公章的申请表原件。
(二)经签订的“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及“产业载体的承诺”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不予受理。
一、申报条件
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土地用途载明为工业、工业(研发)及科教(研),拥有符合土地用途的承租人达五家以上实体经营独立法人(关联公司除外),列入园区产业载体清单的产业园及以产业园形式存在的产业载体。
二、奖励标准
(一)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高50万元的发展奖励。
(二)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B/C类的产业载体,且较上年度评级有所提升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高20万元的发展奖励。
三、申请资料
(一)经产业载体所属功能区初审通过,加盖功能区公章的申请表原件。
(二)经签订的“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及“产业载体的承诺”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