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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外地人落户苏州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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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1)本科满一个月社保,大专满连续两年社保,至提交审核资料时不能中断(本科无社保可由我公司)

2)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3)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档案找得到(如果不知道档案在哪,先问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一般学校会保存两年,之后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5)若有房产证,可以直接落到房子上,不论房子大小及产证取得时间;若无产证,先落集体入户,等产证办下来时再转。

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接下来我来阐述一下:

1、步步:自查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档案所在地。网上预申报。首先对应政策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此外,还要看你的档案是否在人才市场或者人事局等正规单位,如果档案拿在自己手中的,无法将档案存到人事局的,(可委托我司帮忙存档)不能存档就不能调档,不能调档就不能落户。

2、第二步:准备资料可以在苏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表格,或者亲自去人才市场领取表格。建议网上下载填写电子档,填好打印,省得手写好多份,记得多复印几份备用。表格有3个:《苏州市入户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3份,已婚人员需填写,未婚则不填)《调动人员情况表》(2份)、《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1份)表格张数分别是3、2、1。

3、第三步:正式提交材料,现场审核三个表格填好,就可以到人才市场提交材料,需携带学历证书(+复印件)、入户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这个报告可以在学信网上自助打印,还有社保参保证明(凭身份证号个人社保编号也可以在网站上自助打印)。另外注意,配偶如果随迁,同样需要提供配偶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入户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医学》及子女《入户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办事的时候建议原件都带齐,多复印一些。人才市场需要的许多复印件可以当场复印,5角一张。

4、第四步:调档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之后,调动受理窗口会发调档函调档。本人(或委托亲人朋友)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注:档案走机要通道,无机要通道可通过邮局双挂号)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后,至人力资源市场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相关事宜。

5、第五步:办准迁证,苏州办理持通知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解放东路117号)办理入户转入手续,即《准迁证》。

6、第六步:准迁证拿到以后,再到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迁出证明。注意迁出证明开好后自己要审核是否信息无误,以免重来。

7、落户拿着入户迁出证明、入户迁入证明、原入户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苏州入户迁入相关事宜,苏州无房产者可先将入户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集体入户上。

8、集体入户落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再落房子就很简单了,去人才市场领取户籍页,直接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就行,半小时左右就好了。

积分落户

苏州积分管理申请指南:

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等待遇。

申请条件

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

备注:

1、市区范围内指的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不包括吴江区及各县级市)。

2、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如果符合条件情况下: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的,可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如何申请

办理条件:

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

2、参加苏州市社会保险;

3、已经办理居住证;

4、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流动人口。

注: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验证证明。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的,应提供全国或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级各部门发放的职称证和档案里职称评审材料。

3、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及社保编号。

4、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证。

5、本人有效居住证。

6、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证明材料及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接受孕环情检查的证明。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

2、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注意: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在申请截止日前,其居住地在市区内跨镇、街道变动的,应及时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住址变更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格。

3、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系统传递的评分项目数据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分工作。

4、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相关网站查询个人申请时的积分情况。申请人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提交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通过系统转递至有关部门审核评分,并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

办理时限:

大约45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后可到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办理地点:

居住地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会事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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