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落户新政策苏州积分落户细则
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颁布发布会在市政府发布厅举行,政策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而且具体计分标准也出来了。
一直都说苏州要实行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现在,这项影响700万人的政策终于确定了!
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
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
适用地区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人群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1. 年龄。
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
按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3.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职称
得分标准
按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 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0 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 分。
居住情况积分
1. 房产情况。
房产面积
得分标准
2. 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情况
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 加100 分。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表彰奖励
奖励方式
得分标准
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 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 按以下标准计分:
社会服务
得分标准
投资纳税
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得分标准
一直都说苏州要实行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现在,这项影响700万人的政策终于确定了!
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
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
适用地区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人群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1. 年龄。
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
按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3.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职称
得分标准
按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 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0 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 分。
居住情况积分
1. 房产情况。
房产面积
得分标准
2. 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情况
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 加100 分。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表彰奖励
奖励方式
得分标准
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 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 按以下标准计分:
社会服务
得分标准
投资纳税
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得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