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苏州以后会不会更难
根据城区人口规模 苏州落户条件要严格一些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入户迁移政策成为许多人关注的一大焦点。《意见》中明确,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
苏州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城区(姑苏区、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常住人口已经达330多万人。与之相对应,属于“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这一档。
今后落户苏州会变难?目前,有20种方式可落户
根据《意见》,今后落户苏州会不会更难?
获悉,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目前,落户苏州主要有“三大途径”,即通过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由公安机关受理。
有七种情况,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五种情况,由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八种情况由公安机关受理。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低标准; 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苏州入户、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地人”苏州大市自由迁移
苏州公安局相关民警介绍,早在2011年,苏州辖区、县级市已经取消入户城乡差异,有苏州入户、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自由迁移; 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可落户苏州。
从2011年1月1日起,《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入户迁移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实施后,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入户迁移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这取消了以往户籍居民入户迁移所需要的房屋产权证年限、工作地域、参保关系等条件限制。
在农村居民入户迁移方面,规定明确只要在城镇就业并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户、动迁安置在城镇和开发区的农户、实行“三置换”进城进镇的农户等6种情形的农村居民都可迁移入户。
另外,新规定开始实施后,在苏州全市范围内,实施网上入户迁移一地办理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户籍居民迁移入户只需在入户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批办理时间将从以前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今后苏州全市范围内入户迁移,不再使用《入户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市民。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户籍改革涉及多个部门,今后,还将统筹研究,进一步调整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出台,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在特大城市推行积分落户制、保障基本教育公共权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是其四大亮点。
亮点一: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
所谓居住证制度,通俗点来说,就是我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目前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有珠海、广州、东莞、佛山、大连、太原、深圳、嘉兴、慈溪、长春、上海等。
《意见》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入户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入户。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受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资格。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解释称,城镇化过程并不是解决所有人都到城镇落户,未来居住证制度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以此来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亮点二:特大城市推行积分落户
户籍改革的难度,与入户的“含金量”成正比。2012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参加的专题调研组在全国不同城市调研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原来城市户籍人口因担心福利被摊薄”。
新华社曾指出,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对于城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设积分值,达到分值则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当地常住户。
目前,作为特大城市,上海、广州、深圳都已经采取了积分落户政策。北京的户籍改革则有待破冰。
亮点三:随迁子女可异地高考
所谓持有居住证子女可异地高考是指: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权利。教育部长袁贵仁曾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做对照,建议大家对异地高考要有耐心。“义务教育入学问题我们用了10年才初步解决。而异地中考、高考问题,要完全解决、人人满意,是不可能的。”
《意见》指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并将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在规划上,教育部要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在经费上,要求各地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并将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此外,将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随迁子女纳入。
亮点四: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所谓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意思就是在公共服务方面,除教育外,同样是以居住证为手段,住房、养老等方面公共服务的获取路径也更加明晰化。
《意见》提出,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意见》明确,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曾指出:现行户籍制度的主要问题是城乡分治,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得到的国民待遇相差很大。户籍制度改革是全体国民公民化和财政分配体制变化的过程,突破口在于政府承担社会保障。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的问题解决了,农村的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
综合新华社等
我省户籍改革
试点起步较早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周达清告诉,我省从2003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入户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入户的区别,统一称为居民入户。当然,仅仅入户登记部门取消了“农”与“非农”的区别还不够。今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衔接。接下来,我省将推行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
居住证制度也是我省在全国较早实行的,在苏州等地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1月份已在全省部署。周达清介绍,目前各市居住证制证工作正在招标,今年底之前,我省将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苏州在全省先行先试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制管理。苏州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支队长黄清告诉,苏州向外来人口发放居住证已实现了全覆盖,积分制管理也在张家港、常熟、吴江等县级市实施,即将在全市层面推开。“根据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等,达到一定积分后就可以在本地落户。”
周达清透露,我省正在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即将实现一个市内或者省域内入户网上迁移。他解释,以前如果入户要从无锡迁移到南京,要先在南京的派出所开准迁证,然后到无锡的派出所开迁移证,再到南京办理落户手续。今后,符合落户条件的居民,将不需要到迁出地办理迁出证明,只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批后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即可。迁入地派出所将直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入户迁移,不需要居民再跑来跑去。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入户迁移政策成为许多人关注的一大焦点。《意见》中明确,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
苏州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城区(姑苏区、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常住人口已经达330多万人。与之相对应,属于“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这一档。
今后落户苏州会变难?目前,有20种方式可落户
根据《意见》,今后落户苏州会不会更难?
获悉,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目前,落户苏州主要有“三大途径”,即通过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由公安机关受理。
有七种情况,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五种情况,由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八种情况由公安机关受理。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低标准; 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有苏州入户、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地人”苏州大市自由迁移
苏州公安局相关民警介绍,早在2011年,苏州辖区、县级市已经取消入户城乡差异,有苏州入户、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自由迁移; 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可落户苏州。
从2011年1月1日起,《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入户迁移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实施后,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入户迁移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这取消了以往户籍居民入户迁移所需要的房屋产权证年限、工作地域、参保关系等条件限制。
在农村居民入户迁移方面,规定明确只要在城镇就业并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户、动迁安置在城镇和开发区的农户、实行“三置换”进城进镇的农户等6种情形的农村居民都可迁移入户。
另外,新规定开始实施后,在苏州全市范围内,实施网上入户迁移一地办理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户籍居民迁移入户只需在入户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批办理时间将从以前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今后苏州全市范围内入户迁移,不再使用《入户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市民。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户籍改革涉及多个部门,今后,还将统筹研究,进一步调整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出台,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在特大城市推行积分落户制、保障基本教育公共权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是其四大亮点。
亮点一: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
所谓居住证制度,通俗点来说,就是我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目前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有珠海、广州、东莞、佛山、大连、太原、深圳、嘉兴、慈溪、长春、上海等。
《意见》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入户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入户。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受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资格。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解释称,城镇化过程并不是解决所有人都到城镇落户,未来居住证制度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以此来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亮点二:特大城市推行积分落户
户籍改革的难度,与入户的“含金量”成正比。2012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参加的专题调研组在全国不同城市调研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原来城市户籍人口因担心福利被摊薄”。
新华社曾指出,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对于城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设积分值,达到分值则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当地常住户。
目前,作为特大城市,上海、广州、深圳都已经采取了积分落户政策。北京的户籍改革则有待破冰。
亮点三:随迁子女可异地高考
所谓持有居住证子女可异地高考是指: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权利。教育部长袁贵仁曾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做对照,建议大家对异地高考要有耐心。“义务教育入学问题我们用了10年才初步解决。而异地中考、高考问题,要完全解决、人人满意,是不可能的。”
《意见》指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并将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在规划上,教育部要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在经费上,要求各地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并将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此外,将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随迁子女纳入。
亮点四: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所谓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意思就是在公共服务方面,除教育外,同样是以居住证为手段,住房、养老等方面公共服务的获取路径也更加明晰化。
《意见》提出,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意见》明确,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曾指出:现行户籍制度的主要问题是城乡分治,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得到的国民待遇相差很大。户籍制度改革是全体国民公民化和财政分配体制变化的过程,突破口在于政府承担社会保障。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的问题解决了,农村的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
综合新华社等
我省户籍改革
试点起步较早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周达清告诉,我省从2003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入户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入户的区别,统一称为居民入户。当然,仅仅入户登记部门取消了“农”与“非农”的区别还不够。今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衔接。接下来,我省将推行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
居住证制度也是我省在全国较早实行的,在苏州等地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1月份已在全省部署。周达清介绍,目前各市居住证制证工作正在招标,今年底之前,我省将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苏州在全省先行先试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制管理。苏州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支队长黄清告诉,苏州向外来人口发放居住证已实现了全覆盖,积分制管理也在张家港、常熟、吴江等县级市实施,即将在全市层面推开。“根据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等,达到一定积分后就可以在本地落户。”
周达清透露,我省正在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即将实现一个市内或者省域内入户网上迁移。他解释,以前如果入户要从无锡迁移到南京,要先在南京的派出所开准迁证,然后到无锡的派出所开迁移证,再到南京办理落户手续。今后,符合落户条件的居民,将不需要到迁出地办理迁出证明,只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批后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即可。迁入地派出所将直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入户迁移,不需要居民再跑来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