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苏州入户并不难
近常常接到电话,您好请问自考本科可以落户苏州吗?
我首先会反问一句,档案在哪里。大多数的自考本科档案都是在自己手里的,自考本科的档案到底是什么,有很多人不知道,那么接下来我来告诉你,自考本科的档案就是随毕业证一起给你的一张毕业生登记表,有的大学成绩单和登记表是分开的,有的学校是成绩单打印在登记表上,那么登记表上没有成绩单的就必须补出成绩单才可以,说自考本科怎样才具备人才引进落户苏州的条件呢?
很简单必须将在手上的档案存到人才市场才可以,无论是不是存到苏州的人才市场都可
以。档案存好就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落户苏州了(当然档案无法自存可致电我处,由我公司代存)
档案存好了就可以与全日制本科一样在苏州申请人才引进落户。那么档案存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呢?
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社保:苏州市区社保缴纳满一个月,园区社保缴纳满六个月
具备本科学历,档案可调可存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在苏州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还有一种是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人才引进?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迁移证》或《入户迁移通知书》、《入户登记表(原件)》等。
【具体流程】
1、就业报到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符合报到条件的,由毕业生接收主管部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
2、落户
2、1 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
就读时将入户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 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
2.2.1就读时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的:
2.2.1.1从市区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登记表》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2从苏州四县市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迁移通知书》,再凭《入户迁移通知书》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3从外地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就读时未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的:
2.2.2.1从苏州四县市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迁移通知书》,再凭《入户迁移通知书》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2从江苏省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簿》等材料到入户迁出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3从江苏省外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簿》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再凭《准予迁入证》到入户迁出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后持《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2.2所含人员,如无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无单位集体户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档案转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可办理人事代理和人才集体户手续。
我首先会反问一句,档案在哪里。大多数的自考本科档案都是在自己手里的,自考本科的档案到底是什么,有很多人不知道,那么接下来我来告诉你,自考本科的档案就是随毕业证一起给你的一张毕业生登记表,有的大学成绩单和登记表是分开的,有的学校是成绩单打印在登记表上,那么登记表上没有成绩单的就必须补出成绩单才可以,说自考本科怎样才具备人才引进落户苏州的条件呢?
很简单必须将在手上的档案存到人才市场才可以,无论是不是存到苏州的人才市场都可
以。档案存好就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落户苏州了(当然档案无法自存可致电我处,由我公司代存)
档案存好了就可以与全日制本科一样在苏州申请人才引进落户。那么档案存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呢?
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社保:苏州市区社保缴纳满一个月,园区社保缴纳满六个月
具备本科学历,档案可调可存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在苏州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还有一种是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人才引进?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迁移证》或《入户迁移通知书》、《入户登记表(原件)》等。
【具体流程】
1、就业报到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符合报到条件的,由毕业生接收主管部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
2、落户
2、1 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
就读时将入户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 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
2.2.1就读时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的:
2.2.1.1从市区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登记表》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2从苏州四县市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迁移通知书》,再凭《入户迁移通知书》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1.3从外地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就读时未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的:
2.2.2.1从苏州四县市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迁移通知书》,再凭《入户迁移通知书》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2从江苏省内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簿》等材料到入户迁出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2.2.3从江苏省外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入户簿》等材料到入户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再凭《准予迁入证》到入户迁出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后持《入户迁移证》等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2.2所含人员,如无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无单位集体户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档案转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可办理人事代理和人才集体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