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叉车培训渭塘叉车培训北桥叉车考证
根据《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人员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启动
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a、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b、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也可以选择离开叉车驾驶室,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4、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
7、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8、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9、在斜道上行驶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10、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四、作业
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遵守“七不准”
a.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b.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c.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d.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e.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f.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g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五、停车
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六、报名资料:
1、2寸白底彩照3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七、报名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相城大道113号(云泉浴场斜对面)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人员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启动
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a、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b、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也可以选择离开叉车驾驶室,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4、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
7、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8、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9、在斜道上行驶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10、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四、作业
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遵守“七不准”
a.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b.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c.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d.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e.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f.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g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五、停车
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六、报名资料:
1、2寸白底彩照3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七、报名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相城大道113号(云泉浴场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