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龙门吊证行车司机证考试时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是针对于全市小型企业(一次培训15人以下)及个人安排的培训班。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从事相应岗位作业。为了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方便零散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证件,现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司炉、水处理、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需提交的资料
新取证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份);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4张);
(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五)健康证明(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2份);
(六)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2份)。详见附件1、附件2。
复审证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2份);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4张);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六)健康证明(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2份);
(七)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2份,详见附件3。
四、培训考核
各有关单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是针对于全市小型企业(一次培训15人以下)及个人安排的培训班。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从事相应岗位作业。为了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方便零散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证件,现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司炉、水处理、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需提交的资料
新取证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份);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4张);
(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五)健康证明(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2份);
(六)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2份)。详见附件1、附件2。
复审证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2份);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4张);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六)健康证明(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2份);
(七)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2份,详见附件3。
四、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