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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3名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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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系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303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幼儿园20人,小学1人,普通中学61人,特殊教育学校4人,中职学校185人,教育支撑机构32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一》和附件2《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二》)。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点有2个,分别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和广州市。附件1中的所有职位的资格核查、笔试、面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件2中的所有职位的笔试、资格核查、面试地点在广州市。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2015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应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4年11月2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11月2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15届毕业生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8、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2、广州市考点
(1)网上填报资料: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网上缴费:报考者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12月3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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