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级育婴员培训考证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
由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颁发相应级别证书,并在网上登记管理,全国通用。
咨询电话:137-1519-3085(微信同号) 敖老师 137-1519-3085 Q Q:258-260-007
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营业员,保健师,眼镜定配工,眼镜验光员,机修钳工,焊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冷作钣金工,车工,铣工,磨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摩托车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公共营养师,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员,评茶员
目前全国各地出现了多早期教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和教育人员已经形成定规模广大父母越来越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也迅猛发展聘请育婴师进行早期科学喂养已经成热门职业领域 随着育婴员职业标准实施和普及0-3岁婴幼儿领域只有育婴员和育婴师样通过严格标准培训考试合格专业从业人员来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服务根据《行政许法》规定育婴师(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由各级劳动部门(直辖市劳动局、省自治区劳动厅)负责培训、考试和认证。
【申报条件】
——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培训内容】
育婴师、育婴员的知识构成主要包括产科,儿科,解剖及生理学,婴儿心理学,婴儿营养学等相关方面的知识。不仅仅提供婴儿保健喂养、疾病防护等生理方面的照顾,也提供母亲在分娩临近、孕期进行保养调理等服务项目。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孕产妇护理、婴幼儿发展、 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饮食、心理发展特点、营养、日常生活护理、脑神经科学理论、个性化教育、技能训练与感觉统合等培训。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七、【授课形式及课时】
授课形式:面授+实践训练;
课时:初级育婴师80学时,中级育婴师100学时,高级育婴师120学时。
八、【考核方式】
每月可举行统一考试,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考试合格,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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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出现了多早期教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和教育人员已经形成定规模广大父母越来越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也迅猛发展聘请育婴师进行早期科学喂养已经成热门职业领域 随着育婴员职业标准实施和普及0-3岁婴幼儿领域只有育婴员和育婴师样通过严格标准培训考试合格专业从业人员来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服务根据《行政许法》规定育婴师(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由各级劳动部门(直辖市劳动局、省自治区劳动厅)负责培训、考试和认证。
【申报条件】
——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培训内容】
育婴师、育婴员的知识构成主要包括产科,儿科,解剖及生理学,婴儿心理学,婴儿营养学等相关方面的知识。不仅仅提供婴儿保健喂养、疾病防护等生理方面的照顾,也提供母亲在分娩临近、孕期进行保养调理等服务项目。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孕产妇护理、婴幼儿发展、 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饮食、心理发展特点、营养、日常生活护理、脑神经科学理论、个性化教育、技能训练与感觉统合等培训。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七、【授课形式及课时】
授课形式:面授+实践训练;
课时:初级育婴师80学时,中级育婴师100学时,高级育婴师120学时。
八、【考核方式】
每月可举行统一考试,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考试合格,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