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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七项费用扣除标准吗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惠工
类别:
其他
地址:
沈阳市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
七项费用扣除标准
1.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不可以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2.职工福利费:不能超过应发职工薪酬的百分之十四
3.工会经费:应发职工薪酬的百分之零点八
4.职工教育经费:应发职工薪酬的百分之八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
6.公益性捐赠支出:每年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二
7.利息费用: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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