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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惠工
类别:
代理记帐
地址:
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栋40层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付仅仅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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