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付仅仅为10%。
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小蜜蜂会计公司可以为进行您免费的咨询 !
电话与微信同步:15840198348
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小蜜蜂会计公司可以为进行您免费的咨询 !
电话与微信同步:1584019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