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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加计扣除费用您了解吗

区域:
沈阳 > 和平 > 和平周边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1-40-11
①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高扣除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5‰
②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应发工资薪金的14%
③工会经费:应发工资的0.8%
④职工教育经费:应发工资8%
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年营业收入的15%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利润总额12%
⑦利息费用:不超周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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