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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区域:
沈阳 > 和平 > 南站
类别:
代理记帐
地址:
金科大厦

【享受主体】

残疾人个人

【优惠内容】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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