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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在深圳上班但联系不上对方能否在深圳办离婚

区域:
深圳 > 南山 > 西丽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深圳南山-深圳福田
婚姻法(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规定单方面要求离婚一般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实现,那么单方面要求离婚起诉离婚的手续怎样办理呢?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深圳朱律师(139-2743-1948,Q Q:4044-67977)专办离婚案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因事务繁忙,到访前前先电话联系
在当今社会,离婚的日益增多,尤其是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离婚的越来越多,尽管由此暴露了很多的社会问题,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也是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说明大家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利。男女平等离婚自由。
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擅长处理民、商事法律业务。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离婚、抚养、财产分割、析产和继承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多年的办案经验,朱律师总结出,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与其它纠纷的大区别在于当事人之间千丝万缕的情感联系。当事人很难妥善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很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把问题解决好,弄得自己和家人身心疲惫、两败俱伤。为了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的问题,朱律师经过多年的实践,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知识,总结出大量婚姻方面经验,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能维护其利益的法律建议,从离婚前的财产保护,到选择哪种离婚方式,到离婚后再婚必要的法律准备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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