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因此申请人每隔10年必须向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才能继续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所需资料:
1、《7书》一式两份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签章。
3、如是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办理转让注册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所需资料:
1、《7书》一式两份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签章。
3、如是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办理转让注册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