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深圳国贸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我们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应当如何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或听保险公司的推荐,或听赔偿义务人的选择?下面,就跟随我们是深圳立帮律师团一起来学习下我国相关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综上可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详情咨询我们深圳立帮律师团的律师,若是您觉得处理这些很麻烦,建议及时请律师,请律师宜早不宜迟,专业的律师可以大限度地保证您的权利,担心哪里找不到好的律师?担心律师费很贵?不用担心,深圳罗湖有家律师事务所,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交通事故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