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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仲裁超过时效期间怎么办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910(国贸地铁站B出口直走200米)

网友咨询:两年前,我的叔叔在工地上干活时出了工伤事故,当时公司只付了几千块的医药费。请问现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般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啊?如果已经超过了这个时效应该怎么办呢?
深圳立帮律师团杨先立解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以上就是相关解答,若是您觉得处理这些很麻烦,建议及时请律师,请律师宜早不宜迟,专业的律师可以大限度地保证您的权利,担心哪里找不到好的律师?担心律师费很贵?不用担心,深圳罗湖有家律师事务所,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劳动工伤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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