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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责?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910(国贸地铁站B出口直走200米)
网友咨询:深圳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责?
深圳立帮律师团杨先立解答:
对于市场上的二手车辆,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不像新车那样有质量保证,所以,我国法律对二手车辆的交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的划分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而言,由于车辆试用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车辆使用人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当与车辆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包括:(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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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帮律师团-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先立律师或者张慧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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