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点击搜索

发布

如果未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会怎样

区域:
深圳 > 龙岗 > 桂芳园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在金融借贷纠纷中,银行等债权人如果未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相应债权还存在,但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相应债务成为“自然债务”。

1如果债权人未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相应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2诉讼时效中断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哪怕债务人部分履行也涉及不到时效中断的问题;

3诉讼时效届满,相应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失去了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有权接受,义务人自愿履行之后,无权要求返还。

4对于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应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5对于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同意继续履行的明确意思表示,只是部分清偿了债务,并不能恢复或者复活其余部分的诉讼时效。

汇法网数据信息涵盖了各级法院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送达公告、失信名单等司法信息
查看更多深圳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0282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