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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公司效益不好只发900元生活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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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罗湖 > 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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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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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请问:公司效益不好,放假可以只给员工开900元的生活费吗?合法吗?如果因停产,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深圳立帮律师解答:
 首先,公司效益不好,如果放假的话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因此,对方支付900元已经明显低于上海市低工资标准,那么是不合法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因此,作为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次,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您可以根据自己到该单位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再者,单位停产,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后,如果您要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劳动合同;2、工资条;3、劳动仲裁申请书。如果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以上就是相关解答,若是您觉得处理这些很麻烦,建议及时请律师,请律师宜早不宜迟,专业的律师可以大限度地保证您的权利,担心哪里找不到好的律师?担心律师费很贵?不用担心,深圳罗湖有家律师事务所,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劳动纠纷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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