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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涉外离婚律师深圳布吉涉外离婚律师深圳龙岗律师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罗湖国贸
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8年5月在大连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被告公司倒闭,被告离家出走,原告无法再办理续签手续,被迫于2009年10月回国,双方分居生活至今。

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供答辩及相应证据。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原、被告在大连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初期双方在日本生活,感情尚好。2009年5月因被告公司倒闭,被告离家出走,原告无法再办理续签手续,被迫于2009年10月回国。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双方婚后未购置共同财产。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被告的护照等证据材料及当事人陈述笔录在案为凭,这些证据已经本院查审,可以采信。本院认为,本案为涉外离婚诉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四十七条 规定:“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适用中国法律。

本案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后双方已分居生活多年。现原告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原、被告离婚。

梁真民律师,湖南永州人,中国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梁真民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在律师执业期间,主要处理各类普通民事及经济纠纷,包括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等。
梁真民律师非常注重律师的团队化建设,所在的律师团队,谙熟法律法规及相关证据规则,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丰富的庭审经验以及突出的辩论口才。在各级法院、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成功代理记录,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巨额的损失。我们有深入的的社会阅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更加符合法律精神,预测案件的风险因素更加准确,谨慎的对待每一个细节,谨慎防范任何可能发生的风险。我们不拘泥于法律的条条款款,我们提供的诉讼方案具有新思路,新视角的专业特征。
梁真民律师秉承先进的管理理念,遵循“勤勉尽责、优质”的办事原则,坚持“以专业取胜,以团队领先”,为广大企业、公司、个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客户委托的事务,总是提出多种多样的的解决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们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解决问题的渺小希望,我们总是穷尽一切可能为客户工作,我们对客户委托的事务亲力亲为。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办案。我们富有极强的事业责任心和进取心,对客户勇于承担责任,对案件勇于承担风险。我们把客户委托的事务当做自己的事务,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关系为准绳提出明确、详尽的解决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善于运用业务知识和经验能力为客户寻找设计佳的解决方案,力求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大化。  

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招揽诉讼帮人打官司的人很多,社会上称这些人为“黑律师”。他们冒充律师身份,以“报赢官司”、或者以与某法官有关系等谎言骗取钱财。由于这些人不具有真正的业务能力,又没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办案质量难以保证。并且这些人也属于非法收费,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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