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点击搜索

发布

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谁来举证?

区域:
深圳 > 福田 > 上步
地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1楼(地铁龙岗线 通新岭站A出口即达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为保护员工权益而做出的规定,这也同时规定了企业的义务。
  1、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
  (2)员工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企业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企业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上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上(2)、(3)、(4)种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有几个问题需要企业提供证据:
  (1)企业要证明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十年或不够十年。
  (2)企业要证明本单位是不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否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企业要证明员工是不是已经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求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还要保留员工的书面意见作为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实际上暗藏了一个很大的“陷阱”,企业一不留神将很容易掉入。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在员工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企业与员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单位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员工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员工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依员工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员工反悔,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如果企业不能举证系员工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3、企业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保存证据的方法。
  当员工符合上述各项情形,订立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实践中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员工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如员工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一定要保留员工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员工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风险。
 
  详情请咨询:广东深长城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s***/
  专业网站:http://www.enterpri***/
  电话:0755-83671688     邮箱:ccls@s***     传真:0755-2264251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1楼   地铁:3号线(龙岗线)通新岭站A出口
查看更多深圳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5910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