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隐瞒怀孕不负责任
入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已怀孕的事实,入职后用人单位以隐瞒事实存在欺诈行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本所律师认为:
企业的做法涉嫌违法。
目前的司法实践,一般认定用人单位此类做法违法。
用人单位的此类做法实际上限制了怀孕妇女获得平等就业的权利,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构成对怀孕妇女的歧视。
只有单位能够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招聘的工种只能由未怀孕妇女担任,并且怀孕员工已在劳动合同中承诺入职时未怀孕,才可以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极有可能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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