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珠港澳
怎么办理珠港澳?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经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确认表》。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侨务部门须出具公函送省车辆管理所备案;
3、捐赠人的身份证件;
属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属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属外国公民的,提供外国公民《护照》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4、机动车登记文件;
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动车登记文件》。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应与捐赠人名称不一致的,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如在其投资的公司中任股东或董事):
投资公司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公司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公司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公司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供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5、驾驶人证件;
香港或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公民《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6、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四)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资者登记文件;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
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即公司查册);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海外商业登记证(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提交其《护照》及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5、机动车登记文件;
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署《机动车登记文件》。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应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供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6、驾驶人证件;
香港或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公民《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7、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上述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届时办理条件办理指标延期手续,超过3年未办理延期的,予以注销指标。相关申请按指标排期轮候获得。
出售现成的外资公司 办理珠港粤
需要请联系13076952281(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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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经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确认表》。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侨务部门须出具公函送省车辆管理所备案;
3、捐赠人的身份证件;
属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属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属外国公民的,提供外国公民《护照》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4、机动车登记文件;
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动车登记文件》。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应与捐赠人名称不一致的,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如在其投资的公司中任股东或董事):
投资公司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公司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公司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公司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供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5、驾驶人证件;
香港或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公民《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6、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四)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资者登记文件;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
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即公司查册);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海外商业登记证(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提交其《护照》及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5、机动车登记文件;
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署《机动车登记文件》。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应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供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6、驾驶人证件;
香港或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公民《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7、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上述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届时办理条件办理指标延期手续,超过3年未办理延期的,予以注销指标。相关申请按指标排期轮候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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