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投资主体
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主体,包括两大类。
1、是中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机构属于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受中国内地法律的管辖约束。
2、是由国内投资主体控股的境外企业或机构,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属于中国内地的法人机构,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向境外进行投资时,仍然需要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与国际惯例相同,在国内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资。
二、投资地区
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三、哪些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申报?
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
四、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分为几种?
根据不同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管理。除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适用备案管理。
五、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有哪些?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传媒等行业。
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深圳成立, 十年沉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专业办理融资租赁设立、商业保理注册、对外投资备案、互联网小贷牌照申请、典当行、融资担保。
腾博国际首席顾问刘先生:18923794305,一直以专业的知识和态度为准则,已成功为几十家企业出谋划策。
办公地址:深圳前海万科企业公馆25栋B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