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点击搜索

发布

深圳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场地要求有哪些

区域:
深圳 > 福田 > 上梅林
类别:
办证咨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梅林路理想时代大厦15FGH
证照不齐、办学场地不达标、擅自设立分教点、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擅自改变举办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无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一对一辅导场所无实行全开放或安装透明玻璃;超范围办学、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超纲培训及违规举办学科等级竞赛、与中小学升学招生挂钩及开设实验班或升学班等;专任教师无相应的资质(教师资格证书等)、师德师风问题、与教职工无签订聘用相关协议等。

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用于办学的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办学许可证

场地面积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租赁全日制学校或幼儿园场地办学,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办学场地须在五楼(含五楼)以下。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5年。

2.招收寄宿学员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宿舍建筑符合宜居环境要求及消防安全标准,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

教学环境要求

办学场地应与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合法、独立使用,布局合理,采光、照明、通风、环保等符合安全标准。

消防安全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应该坚固、安全、适用、无安全隐患,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上课期间要有固定的安保人员,并配有全方位的监控设备和必要的安全设备。

2.不得选用简易建筑、危房、地下室、车库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凡是招收寄宿学员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向学员所提供的宿舍,应当符合相关环保与消防要求。

食品安全要求

1.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2.招收寄宿学员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人身安全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应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坚决禁止学科类培训强化应试、超标、超前培训。

小猪企业在教育培训办学资质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政府相关部门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业内领先的服务能力,对于场地条件、消防要求、师资力量、环评、验资、现场检查等关键环节具有良好的把控能力,已成功为深圳,广州,东莞500多家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解决了培训机构发展的后顾之忧
查看更多深圳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417583)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