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粤港两地批文办理时间及操作指南
被誉为“超级工程”的港珠澳大桥的开通,吸引公众对海洋工程投入更多的关注。港珠澳大桥巍然屹立,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功不可没。11月12-13日,由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高峰论坛在广州顺利举行。
海洋严酷环境主要泛指深海极端环境、南海高湿热环境、远海恶劣海况、温差交替、极地冰水及深冷等海洋状况。随着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及大湾区交通、海洋工程、岛礁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展开,对海洋严酷环境交通工程材料蚀损机制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王国栋院士作《钢铁材料与海洋工程》的主题报告。
薛群基院士作《创新海洋材料、推动海洋经济》的主题报告。
据了解,本次论坛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的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发展,旨在加强海洋严酷环境交通工程材料蚀损机制的研究,促进我国深远海、极地远洋运输、交通工程、能源开发等海洋工程技术装备学科的发展,服务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材料化学家薛群基,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王国栋在内的5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海洋工程材料发展建言献策。
在论坛主题报告会上,薛群基院士和王国栋院士分别做了《创新海洋材料、推动海洋经济》和《钢铁材料与海洋工程》的主旨报告,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海洋工程发展战略、海洋新材料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海洋新材料进展,指出了海洋高质量海洋材料的重要性和研究方向。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的研究离不开人才。据了解,广州航海学院是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航海高校。为了进一步推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加快建设空港、海港和铁路枢纽,省、市政府支持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整合广州地区交通类高等资源创办新的大学——广州交通大学。据悉,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广州航海学院成建制移交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目前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加速推进广州交通大学建设进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Z条件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不予增办)。
(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车辆登记文件
海洋严酷环境主要泛指深海极端环境、南海高湿热环境、远海恶劣海况、温差交替、极地冰水及深冷等海洋状况。随着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及大湾区交通、海洋工程、岛礁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展开,对海洋严酷环境交通工程材料蚀损机制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王国栋院士作《钢铁材料与海洋工程》的主题报告。
薛群基院士作《创新海洋材料、推动海洋经济》的主题报告。
据了解,本次论坛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的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发展,旨在加强海洋严酷环境交通工程材料蚀损机制的研究,促进我国深远海、极地远洋运输、交通工程、能源开发等海洋工程技术装备学科的发展,服务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材料化学家薛群基,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王国栋在内的5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海洋工程材料发展建言献策。
在论坛主题报告会上,薛群基院士和王国栋院士分别做了《创新海洋材料、推动海洋经济》和《钢铁材料与海洋工程》的主旨报告,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海洋工程发展战略、海洋新材料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海洋新材料进展,指出了海洋高质量海洋材料的重要性和研究方向。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工程装备保障材料的研究离不开人才。据了解,广州航海学院是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航海高校。为了进一步推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加快建设空港、海港和铁路枢纽,省、市政府支持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整合广州地区交通类高等资源创办新的大学——广州交通大学。据悉,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广州航海学院成建制移交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目前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加速推进广州交通大学建设进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Z条件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不予增办)。
(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车辆登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