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点击搜索

发布

香港公司取名虽自由但千万不能任性

区域:
深圳 > 罗湖 > 黄贝岭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深圳罗湖
香港注册公司名称选择比较自由,是香港公司的众多优势之一,正是因为这一优势,导致许多人在注册香港公司进行命名时,往往不太慎重。甚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注册与知名企业或品牌相似的公司名,以此来误导消费者。
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对,同时也是十分危险的,此举将使你的香港公司陷入风险和麻烦之中,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印象。
虽然香港公司取名较为自由,但并不是意味着可以随便起名字。大家在拟定香港公司名称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避免与知名企业商号或已注册的香港商标相似,这种情况在注册时,极有可能会被注册处驳回,即使侥幸能够注册成功,也可能遭遇上文提到过的情况,终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二、香港公司名称必须要有英文,中文名可有可无,如有中文必须为繁体,中文名称结尾必须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结尾必须是“limited”不可简写,不接受以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组合的公司名称。
三、公司名称不得于香港注册署记录在案的现存香港公司名称相同,同时也不得于根据某条例成立或设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
四、如果公司名称中包含根据《公司条例》第22B条发出的命令所指示的字或词,例如信托,商会等,或公司名称会令人产生印象,觉得该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关、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关有任何方面的联系,则须先获得处长的批准,才可注册。
由此可见,香港公司取名并不能任意为之,大家在注册之前,一定要根据以上规范进行仔细核查,否则即使注册成功,在后期的运作过程中也将麻烦不断,望大家能够重视起来!
欢迎咨询,联系方式:18566693034
查看更多深圳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79244)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