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境外投资备案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
境外投资备案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全国吸收外资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当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66家,同比增长31.8%;合同外资金额332.1亿美元,同比增长126.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9.2亿美元,同比增长29.4%。
境外投资需要准备的资料:
1.境外公司、子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的章程
2.全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境外投资备案(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 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条件: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
(3)项目备案表和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备案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4)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齐全、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符合法定形式、项目不属于本案管理范围、项目不属于备案机关管理权限的,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即为受理。
境外投资需要准备的资料:
1.境外公司、子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的章程
2.全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境外投资备案(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 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条件: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
(3)项目备案表和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备案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4)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齐全、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符合法定形式、项目不属于本案管理范围、项目不属于备案机关管理权限的,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