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注册证券投资公司对股东企业有什么要求
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注册基金管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2.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5.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6.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9.股东企业实际经营企业,提供审计报告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2.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5.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6.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9.股东企业实际经营企业,提供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