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作为广东的三大自贸区之一,对金融产业的吸引力自然非常大,很多投资者选择在横琴注册基金公司,那么,基金公司在横琴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政策优势呢?下面跟合泰小编一起来看下,了解更多地区政策可联系合泰徐小姐。
横琴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1)当年纳税额超过2000万评定为金融总部企业,总部企业的所得税享受30%返还,实际征收税率为17.5%。
(2)当年纳税额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可申请评定为成长型总部。按其年度企业所得、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财力贡献(企业所得税留存比例为20%,增值税留存比例为25%)的50%予以奖励。
(3)不能评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享受两免三减六(60%)政策:公司制投资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20%返还,实际征收税率为20%;后三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12%,实际征收税率为22%。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1)纳税超过10万元(含)以税款的40%给予奖励;超过1.5万元(含)以税款的32%给予奖励;超过0.5万元(含)以税款的20%给予奖励。
(2)合伙制基金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照20%的个人税率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港人港税收,澳人澳税(实际效果:按港澳税率交税)。
3、落户奖励
基金管理资产或者投资规模达10亿元奖励500万元,达到5亿元奖励200万元。(需符合条件:管理人注册在横琴,基金托管在横琴,管理人通过基金业协会登记。如果不符合,只能享受过渡性奖励政策)
4、办公用房补贴
在横琴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际办公的基金管理人,给予房屋月租金30%连续3年、高不超过80元/平方米,面积高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5、人才奖励政策
基金管理人、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政策统一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16〕27号)、《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管理规定》(珠横新办函〔2018〕87号)的规定执行。
6、投资专项扶持
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每投资1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迁入1家企业到横琴新区,按照其首次投资额的5%给予专项扶持。对单个基金投资多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多家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累计专项扶持高不超过300万元。
横琴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1)当年纳税额超过2000万评定为金融总部企业,总部企业的所得税享受30%返还,实际征收税率为17.5%。
(2)当年纳税额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可申请评定为成长型总部。按其年度企业所得、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财力贡献(企业所得税留存比例为20%,增值税留存比例为25%)的50%予以奖励。
(3)不能评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享受两免三减六(60%)政策:公司制投资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20%返还,实际征收税率为20%;后三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12%,实际征收税率为22%。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1)纳税超过10万元(含)以税款的40%给予奖励;超过1.5万元(含)以税款的32%给予奖励;超过0.5万元(含)以税款的20%给予奖励。
(2)合伙制基金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照20%的个人税率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港人港税收,澳人澳税(实际效果:按港澳税率交税)。
3、落户奖励
基金管理资产或者投资规模达10亿元奖励500万元,达到5亿元奖励200万元。(需符合条件:管理人注册在横琴,基金托管在横琴,管理人通过基金业协会登记。如果不符合,只能享受过渡性奖励政策)
4、办公用房补贴
在横琴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际办公的基金管理人,给予房屋月租金30%连续3年、高不超过80元/平方米,面积高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5、人才奖励政策
基金管理人、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政策统一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16〕27号)、《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管理规定》(珠横新办函〔2018〕87号)的规定执行。
6、投资专项扶持
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每投资1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迁入1家企业到横琴新区,按照其首次投资额的5%给予专项扶持。对单个基金投资多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多家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累计专项扶持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