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注意的事项
前海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申办条件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一)外方投资者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内方投资者 1、 内方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具有实体产业经营的公司,并具有符合投资对应的资产条件,原则是支持工业生产企业,拥有较大资产或设备; 2、 所持比例高不能超过75%; 3、 银行资信良好,账户往来正常; 4、 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一)外方投资者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内方投资者 1、 内方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具有实体产业经营的公司,并具有符合投资对应的资产条件,原则是支持工业生产企业,拥有较大资产或设备; 2、 所持比例高不能超过75%; 3、 银行资信良好,账户往来正常; 4、 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