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有应付应收的往来未结清.怎么办
企业注销时,有应付应收的往来未结清,怎么办?
1.如果应付账款无法支付,会计处理:转为营业外收入,税务处理:转出的应付账款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要并入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2.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处理:需确认为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支出,税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2)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4)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5)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总之,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有证明文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再企业所得税中做纳税调增。
1.如果应付账款无法支付,会计处理:转为营业外收入,税务处理:转出的应付账款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要并入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2.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处理:需确认为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支出,税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2)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4)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5)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总之,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有证明文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再企业所得税中做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