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申请流程
1、开曼公司的条件:至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董事至少需有一名,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2、名称选择: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不论注册资本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另请留意公司名称如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特许才行。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公司(LIMITED)”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同时也可以注册中文名称,如需加注册中文名称会增加RMB2000元的费用。如需加中文,需有英文译名,注册文件须以英文书写。
3、注册资本: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 美元作为至少的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此资金是作为公司内部筹资。如增加法定厘印税、存档费及手续费另计。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4、注册地址及秘书:开曼公司的注册地址须在开曼群岛。公司成立不需要有当地的股东及董事,不需要聘请当地的秘书。
5、需提供的资料:公司名称、股东董事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股东股份比例分配情况、股东身份证及住址证明需由律师或会计师核证(如需登尼特协助办理,费用另计)。
2、名称选择: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不论注册资本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另请留意公司名称如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特许才行。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公司(LIMITED)”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同时也可以注册中文名称,如需加注册中文名称会增加RMB2000元的费用。如需加中文,需有英文译名,注册文件须以英文书写。
3、注册资本: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 美元作为至少的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此资金是作为公司内部筹资。如增加法定厘印税、存档费及手续费另计。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4、注册地址及秘书:开曼公司的注册地址须在开曼群岛。公司成立不需要有当地的股东及董事,不需要聘请当地的秘书。
5、需提供的资料:公司名称、股东董事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股东股份比例分配情况、股东身份证及住址证明需由律师或会计师核证(如需登尼特协助办理,费用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