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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私人开眼科诊所的条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区域:
深圳 > 南山 > 华侨城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南山区
眼科诊所的受理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十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眼科诊所所需材料:

明确诊所的功能定 位: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的医疗机构,不设床位(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1、场所的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场所业主同意作为医疗用房的书面意见,房产证复印件;

2、二次消防:消防部门出具的有关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意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回执等;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科室分布图);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

5、医疗废物的处理情;

6、物品的处理情况:

7、设置X光室的门诊部,需提交X光室的检测验收情况。

以上所有证件请提供正本的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特别说明医生要求:

1、医疗机构的医生,必须有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如果机构主要负责人符合科室负责人的要求,也可以为同一人。

2、根据眼科诊所、眼科门诊部的设置,主要负责人医生大致要求相关专业执业满十年以上;.近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可协助

3、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可协助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相关办理政策!
在深圳私人开眼科诊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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