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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备案条件

区域:
深圳 > 南山 > 华侨城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四号楼716室
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备案条件

所谓基金管理人备案,基金管理公司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董经理 135.224-65561 专业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产品备案 注销二次备案。
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阳光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均接受中基协监管,并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备案条件

首先:基金管理人是依法在工商机关登记设立的。现为正常经营的。不得兼营其他活动。名称和经营范围是否含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其次: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各项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三: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

第四:专业律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五:每年度四月底之前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六:单位人员信息,股权机构,组织架构等要清晰明确。

第七:详情电话垂询 135.224-65561 董经理 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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