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20深圳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
(一)公需科目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按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
(二)专业科目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按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学习培训。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进行学分登记,应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且学满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专业科目60学分需提供当年度培训机构出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登录申报,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后再申报。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信息→网上申报 →上传材料→短信通知预受理→财政部门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传的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深圳市财政局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
(一)公需科目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按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
(二)专业科目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按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学习培训。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进行学分登记,应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且学满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专业科目60学分需提供当年度培训机构出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登录申报,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后再申报。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信息→网上申报 →上传材料→短信通知预受理→财政部门审核→短信通知审核结果。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传的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深圳市财政局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